加强会员队伍建设 努力提供会员服务——黑龙江省通信学会
更新时间:2007-12-29 15:17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进所属全国学会改革的意见》和全省学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中国通信学会和省科协于2002年分别就加强学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发展会员工作下发了文件,按照要求省级学会建立以会员为主体、实现民主办会、具有现代科技团体特点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扩大会员覆盖面,努力吸收不同科技机构、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的学会会员,以及与本学科相关的事业、企业单位加入学会,进一步树立学会的学术权威性和鲜明的社会形象。
黑龙江省通信学会按照中国通信学会、黑龙江省科协的的要求,在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发展会员工作以及探讨如何为会员提供服务等方面作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会员发展、登记与颁证工作情况
2002年9月召开黑龙江省通信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学会的工作进入正常运行的轨道,会员发展、登记与颁证工作成为学会首要工作。在中国通信学会的统一部署下,2002年四季度我会在黑龙江省通信行业开展了一次会员发展、登记和换证工作。范围遍及相关大专院校、通信科研机构、通信企事业单位、专网单位等有关部门。各单位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设专人落实有关工作。2003年一季度各单位上报会员发展登记情况,二季度学会秘书处进行会员发展、登记情况汇总、高级会员评定以及会员证编号、填写工作,四季度将会员证寄给中国通信学会加盖钢印,然后颁发会员证书。我会共发展、登记个人会员1630余人,其中高级会员289人,团体会员25个,目前正在进行会员数据库的建库工作。
二、会员服务工作
会员是学会的主体,也是学会的服务对象。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学会的“桥梁纽带”和“三主一家”的作用,向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是学会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我会主要探索在以下几方面为会员提供服务。
1、会员享有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会员优惠征订中国通信学会主办的《通信学会》、《电信科学》、《中国电信业》、《现代通信》四种期刊,以及黑龙江省通信学会主办的《通信管理与技术》(原黑龙江通信技术)期刊;
3、筹备在学会网站创办会员服务中心,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网上公布学会高级会员、会员名单,实现会籍信息动态管理;发布学术活动计划,预告学术活动信息;开发网上报名等各种交互式服务功能;发布行业简讯、技术发展动态;检索学会会刊《通信管理与技术》上发表的文章。
4、积极探索办好受会员欢迎的活动方式,会员凭会员证可参加学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技术交流会,技术展览会,学术年会,专家讲座等活动。
5、组织开展会员与省内外、港澳台及国际同行间的交流合作,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6、为广大会员提高通信知识水平,进行再教育创造条件,以便更好地为会员服务。黑龙江省通信学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开办黑龙江省通信行业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班。
7、探索将会员资格与学会评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挂钩。如会员优先在学术年会论文集、学会会刊发表文章,职称评定优惠收取评审费等。
三、会费收缴工作
按照中国通信学会和黑龙江省社会团体收费标准,我会按照大型通信企业4万元(含个人会员会费),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1000-2000元标准收取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