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通信科普事业的发展,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关于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的工作精神,更好的鼓励和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国通信学会于2007年12月制定了《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并于2008年开展了“2001-2007年度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根据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为此,我会将开展“2008-2009年度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

  在2008—2009年度,积极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为传播信息通信技术知识和技能以及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学会及分支机构,中国通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2. 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个人:

  2008—2009年,热心从事信息通信科普与教育宣传工作,在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并带动科技人员参加中国通信学会及其地方通信学会的科普与教育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各地方通信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等。

  二、推荐名额和程序

  1. 请阅读《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见附件1)后,填写《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候选人。

  2. 填写《普及与教育工作调查表》(见附件3),作为普及与教育工作委员会评选先进集体的参考资料。如各地方通信学会推荐下属分支机构,还应上报一份该分支机构的普及与教育工作总结。

  电子版文件请从中国通信学会网站 www.china-cic.org.cn 重要文件中的表格栏目下载。表格一式二份盖章后邮寄至:北京东城区赵府街20号 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工作部收,邮编:100009,并请将电子版发至: pujibu@china-cic.org

  三、审批办法和结果公布

  1. 普及与教育工作委员会会同秘书处普及与教育工作部,按照《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2. 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4月在中国通信学会网站公示。 5月 正式公布获奖集体和个人。

  四、 推荐截至时间

  各单位请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推荐。

  联系人:李仲华、薄旸 

  联系电话:010-66051303,010-66061551 传真:010-66069587

  E-mail:pujibu@china-cic.org

  附件1: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附件2: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普及与教育工作调查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注:

  电子表格请从 www.china-cic.org.cn 重要文件中的表格栏目下载。

    普及与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http://www.china-cic.org.cn/Article/7006

  普及与教育工作调查表(http://www.china-cic.org.cn/Article/7007

  此表一式二份盖章后邮寄至北京东城区赵府街20号

  中国通信学会普及与教育工作部  邮编:100009

  并将电子版 Email至 pujibu@china-cic.org

  联系电话:010-66061551、010-66051303   
 
    传真:010-6606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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